一、密度计的构造和原理
�多数密度计的构造如图1所示.它是用密封的玻璃管制成的.AB段的外径均匀,是用来标刻度线的部分,BC段做成内径较大的玻璃泡,CD段的玻璃管做得又细又长,最下端的玻璃泡内装有密度很大的许多小弹丸(如铅丸)或水银等.
�密度计是物体漂浮条件的一个应用,它测量液体密度的原理是根据阿基米答闷德原理和物体浮在液面上的条件设计制成的.设密度计的质量为m,待测液体的密度为ρ,当密度计浮在液面上时,由物体浮在液面上的条件可知:密度计受到液体的浮力等于它所受的重力,即
�F浮=mg.
�根据阿基米德原理,密度计所受的浮力等于它排开的液体所受的重力,有
�F浮=ρgV排,
�由上面两式可得 ρgV排=mg,
�即ρ=m/V排.①
�从①式可看出,待测液体的密度与密度计排开液体的体积成反比.液体的密度越大,密度计排开液体的体积就越小,不同密度的液体在如图1所示的密度计的玻璃管AB段的液面位置是不同的.若根据①式计算,预先在玻璃管AB段标上刻度线及对应的数值,就很容易测量未知液体的密度了.
�为什么密度计要做成如图1所示的形状而不做成截面上下均匀的形状(如图2所示)呢?下面我们分析制做成如图1所示形状的密度计的好处.AB段截面均匀是为了便于标度(批量生产时刻度线印制在纸上,固定在AB段玻璃管内);下端DE段的玻璃泡内装有密度很大的弹丸是为了让密度计的重心尽量下移;BC段的玻璃泡做得较大是为了让密度计浮在液面上时其“浮心”(浮力的作用点,即密度计浸在液体中液面以下部分的几何中心)尽量上移;而CD段的玻璃管做得细而长是为了增大重心和“浮心”间的距离.这样,当密度计浮在液面上时,在重力和浮力的作用下,密度计能很快停止左右摇摆而竖直站立在液体中.若制成如图2所示的形状,当测量密度较大的液体时,“浮心”下移,与重心靠近,密度计容易倾斜在液面上,甚至横着漂浮在液面上,这样密度计读数就不准确,或者根本无法读数.
�二、密度计的刻度线间距为什么是不均匀的
�密度计的刻度线间距是不均匀的,也就是说相差相同数值(密度的标定值)的刻度线间距并不相等.无论是比重计还是比轻计的刻度线都是上疏下密.有人认为密度计刻度线之所以不均匀是由于它的截面上下不均匀造成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为了研究问题方便,我们以图2所示的形状密度计为例,设管的截面积为S,装入弹丸后质量为m,将它放入密度为ρ的液体中(假设能竖直站立),浸入液面下的深度为h,由①式可得
�h=m/Sρ.②
�②式表明深度h与液体密度ρ成反比,其函数关系图象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看出,雹凯当液体的密度ρ等值增加时,对应的深度h并不等值减小,说明密度计的刻度是不均匀的.
�对图1所示的密度计,使用时截面不均匀的部分全部在液面以下,有刻度的部分截面是均匀的,对图3图象的分析仍适用于图1所示的密度计,只是深度h不一定从点E算起.事实上完全可以把如图1、图2所示的密度计做成体积相同,图1中的AB段与图2的截面积相同,装入弹丸后二者的质量也相同,放入同种液体中液面以下部分两者的体积相同,两密度计的标度就完全相同了.由此可见,密度计的刻度不均匀是由②式中h与ρ成反比例关系决定的,与密度计的形状无关.
�三、比重计和比轻计
�实验室使用的密度计分为比重计和比轻计,为什么不制造一支密度计既能测量密度大于水的液体,又能测量密度小于水的液体呢?
�如果要制做这样一种密度计,为了读数准确,当待测液体的密度较小时,则图1中的AB段必须做得很长;当待测液体的密度较大时,密度计容易倾斜,达不到准确测量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若要密度计竖直站立,必须把CD段做得很长,这样的一支密度计整体上比较长,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何况盛液体的容器本身具有确定的深度,一般的量筒和透明盛液源举唤筒很难达到要求.所以实验室使用的密度计分为比重计和比轻计两种.比重计的1.0刻度线在AB段的最上面,越向下刻度值越大.而比轻计的1.0刻度线在AB段的最下面,越向上刻度值越小.
液体密度计原理: 装有U型振动试样管并具有电子盯歼激发、振动频率计数及显示功能。测定过程中,能精确测定试样的温度且具有控制样品温度的能力,同时达到标准所要求的精度,把少量液体样品注入到振动试样管中,试样管质量的变化引起振动频率的变化,结合标定数据计算样品的密度。密度计重力是一定森则拆的,根据浮力的变化上浮或下沉。 一个功能完好的密度计在放入液体足够长时间后处于漂浮状态(前提是测量液体密度不超过其量程),此时浮力向上推的力量等于重力向下拉的力量。
密度计的重力不变, 其上浮或下沉可以改变其所受浮力的大小而达到平衡。 当重力大于浮力时,密度计会下沉,浮力增加;反之密度计上浮,浮力减小。当它浸入不同的液体中,因浸入深度不同而示数不同。密度计底部的铁砂或铅粒可用来保持平衡,也调整了其重力大小。
密度计读数下大上小是因为F浮=G=mg=ρgV,密度计进入液体越深,排开液体的体积V也就越大,而g一定,故此时液体的密度就越小。所以密度计读数是下大上小,其示数表示液体的密度,单位为克/立方厘米.
密度计法适用于分析颗此枣粒粒径小于0.075mm的细颗粒土。斯托克斯(stokes)定律认为,球状的细颗粒在水中的下沉速度与颗粒直径的平方成正比。因而,可以利用不同粒径的土在水中下沉速度不同的原理,将粒径小于0.075mm的细颗粒进一步分组。密度计法正是基于这种原理。斯托克斯定律假定:①颗粒是球形的;②颗粒周围的水流是线流;③颗粒大小要比分子大得多。有密度计法求得的粒径并不是实际的土粒尺寸,而是与实际土粒在液体中具有相同沉降速度的理想球体的直径,即水力当量直径或称名义直径。密度计法可以测得土粒沉降距离L处的悬液密度, 并由此计算出小于该粒径d的累计百分含量。采用不同的测试时间t,即可测的细颗粒组的相对含量。
密度计是一种用于测量物质密度的工具。密度是指物质单位体积的质量,通常用千克/立方米表示。密度计的工作原理基于浮力原理。浮力原理是指浸入液体中的物体所受的向上浮力等于所排开的液体的重量。简单来说,浮力就是把物体推向上面的作用力。根据浮力原理,当物体放入液体中时,其所受浮力大小等于物体排除出来的液体的重量,因此能够测量出物体的密度。
常见的密度计包括比重法、位重法和压力式测量法。下面介绍比重法和位重法的工作原理。
比重法
比重法密度计可以通过测量物体在水中的浮沉来确定物体的密度。该方法需要在水中浸泡物体,此时物体受到的运备举浮力和重力相等,物体停留在液旁碧体表面。设液体密度为ρ1,物体密度为ρ2,则根据浮力原理,浮力F等于液体重力F1。物体重力等于滚租 F2
= ρ2Vg,其中V为物体体积,g为重力加速度。因此,ρ2Vg等于液体重力F1,即 ρ2 =
F1/(Vg) = ρ1F2/(Vg)。由此可以得到物体的密度。
位重法
位重法密度计是通过测量物体在空气中和液体中的重量差来测量物体的密度。该方法需要用天平测量物体在空气中和液体中的重量。设物体在空气中的重量为W1,在液体中的重量为W2,则根据浮力原理,物体在液体中受到的浮力F等于液体排除出来的重量。设液体密度为ρ1,物体密度为ρ2,则液体排除出来的重量等于 ρ1Vg,其中V为物体的体积,g为重力加速度。因此,浮力F等于 ρ1Vg。根据物体在液体中所受到的浮力和重力平衡,可以得到物体的密度ρ2 = W1/(W2-W1)×ρ1。
总之,密度计的原理基于浮力原理,利用物体在液体中受到的浮力和重力平衡来测量物体的密度。密度计可以应用于各种物质的密度测量,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等。密度计的精度和可靠性取决于测量原理和仪器的设计和制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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