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第六条 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第七条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第八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第九条 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第十一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二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第十四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第十六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 尺 31、 测振仪
2、 面积计 32、 电度表
3、 玻璃液体温度计 33、 测量互感器
4、 体温计 34、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5、 石油闪点温度计 35、 场强计
6、 谷物水分测定仪 36、 心、脑电图仪
7、 热量计 37、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8、 砝码38、 电离辐射防护仪
9、 天平39、 活度计
10、 秤40、 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
11、 定量包装机41、 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12、 轨道衡42、 声级计
13、 容量器43、 听力计
14、 计量罐、计量罐车 44、 有害气体分析仪
15、 燃油加油机45、 酸度计
16、 液体量提 46、 瓦斯计
17、 食用油售油器 47、 测汞仪
18、 酒精计48、 火焰光度计
19、 密度计49、 分光光度计
20、 糖量计50、 比色计
21、 乳汁计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22、 煤气表52、 水质污染监测仪
23、 水表 53、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24、 流量计54、 血球计数器
25、 压力表55、 屈光度计
26、 血压计
27、 眼压计
28、 汽车里程表
29、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 测速仪
电子汽车衡的计量误差是由有多个称量点的允许误差分别检测的,比如一台最大秤量100t的汽车衡,检定分度数是3000,检定分度值是20kg,最小秤量是20kg,要求这地磅在10吨、50吨、80吨、3000克都不能超出允许误差值,各个点检定合格了才算汽车衡称量合格。到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地磅时还有许多检测项目,比如汽车衡的外观检查,抗电磁干扰检测,计量标志证明检查,附属功能检查等。
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地磅属于中准确度等级的秤。标志III,也有叫三级秤的。电子汽车衡准确度的定义是:准确度等级III,检定分度值e,检定分度数n,最大秤量Maix,最小秤量Min。就是说地磅的准确度标准是由各项计量指标组成的,比如属于三级地磅的检定分度数必须在2000-10000分度之内。准确度越高汽车衡的计量性能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这地磅很准,误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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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检的计量器具除下述规定范围之外的。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
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
具,实行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尺31、测振仪
2、面积计32、电度表
3、玻璃液体温度计33、测量互感器
4、体温计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5、石油闪点温度计35、场强计
6、谷物水分测定仪36、心、脑电图仪
7、热量计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8、砝码38、电离辐射防护仪
9、天平39、活度计
10、秤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1
1、定量包装机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12、轨道衡42、声级计
13、容量器43、听力计
14、计量罐、计量罐车44、有害气体分析仪
15、燃油加油机45、酸度计
16、液体量提46、瓦斯计
17、食用油售油器47、测汞仪
18、酒精计48、火焰光度计
19、密度计49、分光光度计
20、糖量计50、比色计
21、乳汁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
22、煤气表52、水质污染监测仪
23、水表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24、流量计54、血球计数器
25、压力表55、屈光度计
26、血压计
27、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
检定人员需要到当地县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取计量检定员证,每个项目要有二人以上。被自检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执行。自检所用的计量标准器需满足对应的计量检定规程中对计量标准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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