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属于江西省宜春市。
中华民国3年高安隶属庐陵道。民国15年废道,高安直属省管。民国21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一行政区。民国24年全省缩为八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二行政区。民国28年全省扩为十一个行政区,高安仍属第二行政区。民国31年全省调整为九个行政区,高安改属第一行政区。
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同年7月14日成立高安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督查专员公署管辖。
1959年1月南昌专员公署改名为宜春专员公署,高安县隶属宜春专员公署管辖。此后,宜春专员公署于1968年2月改为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于1978年7月改为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高安县仍隶属于其管辖。1993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高安撤县设市。
扩展资料
截至2019年5月,高安市辖2个街道、19个镇、2个乡:筠阳街道、瑞州街道、蓝坊镇、荷岭镇、黄沙岗镇、灰埠镇、相城镇、田南镇、建山镇、太阳镇、新街镇、八景镇、独城镇、石脑镇、龙潭镇、杨圩镇、村前镇、华林山镇、伍桥镇、祥符镇、大城镇、上湖乡、汪家圩乡。具体介绍以下几个镇:
1、相城镇,隶属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地处高安市西南部,与上高县新界埠乡毗邻,距市区45公里。全镇总面积111.4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4.4万亩。
2、建山镇是江西省高安市下辖的一个镇,地处高安市西南端,镇政府所在地距高安城区56公里,距邻近县市新余、樟树、上高均为50公里左右。
3、村前镇,是江西宜春高安市下辖的一个镇。位于市域西北,华林山南麓。2001年12月撤乡设镇,镇政府设村前圩,距城区瑞州街道37千米,面积152.05平方千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安
参考资料来源:高安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高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划分
江西高安市属于宜春市。
高安市,江西省辖县级市,由宜春市代管,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北、南昌市西部,属长江中下游平原,距离南昌42千米,面积2439.33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高安市下辖2个街道、21个乡镇、1个垦殖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高安常住人口为744694人。
高安是中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中国生猪调出大县、中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中国汽运大市、中国建筑陶瓷产业基地、中国书法之乡。高安市有巴夫洛生态谷景区、华林寨—上游湖景区、元青花博物馆、贾家古村等景区。
建置沿革:
1949年7月14日,高安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督查专员公署管辖。
1959年1月,南昌专员公署改名为宜春专员公署,高安县隶属宜春专员公署管辖。
1968年2月,宜春专员公署改为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高安县隶属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
1978年7月,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高安县隶属宜春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93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高安撤县设市。
高安市不属于广东省,高安市是江西省下辖的县级市,属于宜春市。
高安市,位于江西南昌西部,建县始于汉高祖六年(前201年),最早取名建成,素有“赣中明珠”美誉。唐朝武德五年(622年),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改建成为高安。1993年撤县设市,下辖2个街道、21个乡镇、1个垦殖场,面积2439.33平方公里,人口87.44万。
高安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全国汽运大市、中国建筑陶瓷产业基地、中国书法之乡。境内华林山—上游湖风景区、元青花博物馆、贾家古村被评为国家AAA级景区。
扩展资料:
高安建县始于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取名建成。建成县管辖的范围相当于今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县(市)全境和樟树市一部分。
西汉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建成县为多聚县。东汉建武元年(25年)恢复旧名;中平年间(184~189年),从建成县划出一部分设置上蔡县(今上高县)。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建成县属孙吴。黄武年间(222~228年),又从建成县、上蔡县分别划出一部分设置宜丰、阳乐(今万载县)两县。
晋及南朝时期,建成县仍属豫章郡。开皇九年(589年),隋朝统一全国,废望蔡(即上蔡)、并康乐(即阳乐)、宜丰复入建成,是时改豫章郡为洪州,遂属洪州。大业初年(605年),废州复置郡,建成县仍属豫章郡。
唐朝改郡为州。武德五年(622年),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改建成为高安。据《太平寰宇记》载:"地形似高而安,故名"。同时在高安设置靖州,恢复望蔡、宜丰、阳乐三县,增设华阳县,连同高安,五县悉统于州。
武德七年(624年),先改名米州,继改名筠州;武德八年(625年)废靖州,将望蔡、宜丰、阳乐,华阳四县并入高安县,隶属洪州。
五代十国时期,高安先属吴政权、后属南唐政权所辖。保大十年(952年)复置筠州,领高安、上高、万载、清江四县,高安是筠州治所。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从高安、上高分别划出一部分设置新昌县(今宜丰县)。
宋理宗赵昀名同音,且恰逢州治后山的碧落堂发现一株十四茎灵芝草,视为祥瑞之兆,乃改筠州为瑞州,高安仍是县名,为瑞州治所。元朝改州为路,高安归瑞州路治。
明清两朝改路为府,高安归瑞州府治。
中华民国3年(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高安隶属庐陵道。民国15年(1926年)废道,高安直属省管。民国21年(1932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一行政区。
民国24年(1935年)全省缩为八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二行政区。民国28年(1939年)全省扩为十一个行政区,高安仍属第二行政区。民国31年(1942年)全省调整为九个行政区,高安改属第一行政区。
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同年7月14日成立高安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督查专员公署管辖。
1959年1月南昌专员公署改名为宜春专员公署,高安县隶属宜春专员公署管辖。此后,宜春专员公署于1968年2月改为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于1978年7月改为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高安县仍隶属于其管辖。
1993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高安撤县设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安
高安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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