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半自动的。
打包机又称捆包机、打带机或捆扎机,是使用捆扎带捆扎产品或包装件,然后收紧并将两端通过发热烫头热融粘接方式结合。打包机的功能是加固包装物品的,使物品在搬运过程中、贮存中不因捆扎不牢而散落,同时还应捆扎整齐美观。
打捆机是指用来捆草的机械。有如下特点:
一、应用范围广,可对稻草、麦草、棉杆、玉米杆、油菜杆、花生藤。豆杆等秸秆、牧草捡拾打捆;
二、配套功能多,可直接捡拾打捆,也可先割后捡拾打捆,还可以先粉碎再打捆;
三、工作效率高,每天可捡拾打捆120~200亩,产量20~50吨;
中文名
打捆机
外文名
Bundling machine
性 质
中小型机械
作用
最早的打捆机是用来捆草的
特点
应用广、功能多、效率高
快速
导航
分类
发展
操控维护
特点
作用
最早的打捆机是用来捆草的。
分类
分为液压打捆机和拖拉机拖挂式打捆机,从原来角度来讲又分为玉米秸秆打捆机、麦草打捆机、稻草打捆机等[1] 。
发展
18世纪,许多国家的交通运输、农业生产都以马为动力,这样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都需要大量的干草来饲养马匹,在运输这些干草时草要压紧、捆实。1853年,美国的埃默里发明了草打捆机,使草捆结实,方便运输。这种打捆机是一种水平压力机,在打捆箱两端的延伸部分各装一个功能如活塞的挡板,当把草放在箱内的时候,由马来拉动一套链子和滑轮机构,这样打捆箱两端的挡板做相向运动,从而将草压紧,这种打捆机每小时可打5捆草,每捆重125公斤,它的弊病就是当机器运行时,仍需工人作辅助工作[2] 。
1872年,美国的戴德里克在埃默里基础上研制出连续生产的打捆机,在美国和英国取得极大成功,从而加快了生产节奏。
由于需要不断地提高生产能力,1884年,又研制出了蒸汽压力打捆机。这种打捆机将草压成捆后,用人将草捆好,然后自动将草捆弹出。
1871年,美国人沃尔特-伍德获得了钢丝打捆机的专利,在当时这种打捆机是很出色的,还曾经在英国展览过。
1858年,约翰-费-阿普尔比发明了绳子打捆机,但由于绳子的价格昂贵,所以直到20年后这项技术才得以发展,这种打捆机使用方便,机型灵巧。1878年,制造商迪林生产的打捆机采用了阿普尔比的打捆方式。
在1958年以前,打捆机只能把麦捆打成矩形体,1958年美国的艾利斯-查默斯公司把罗托-巴勒研制的圆柱体打捆机投入商品生产,该机可以把麦秆捆成直径为36-56厘米,长0.91米,每捆18--45公斤的圆柱体,这种打捆机有些地方仍在使用。
操控维护
1、按两种捡拾宽度选择,适应不同捡拾宽度作业,实力超强。
2、压缩机构总成设于捡拾器机构总成上部,相同捡拾幅
杂品店、杂货店、南杂店、百货店。
日用杂品公司经营范围一般包括日用百货、不锈钢制品、劳保用品、室内装饰用品、家用电器、五金工具、水暖器材、电工器材、橡胶制品、麻毡制品、建筑材料、小型建筑机械、家具、装饰装修材料、食杂、化妆品、针纺织品、成衣、棉布、鞋帽、文化用品、卷烟、农副产品等。
店铺异同
1、杂货店与百货店的关系
百货指各种日用货物,百代表各种,这里的货指日用货物,不包括汽车火车飞机大炮坦克等。百货比杂货的范围大,百货公司比杂货店规模大,搞市场经济后,百货公司一般都改称超市了,当然,有的超市名不副实。
闽南语口语亦称(竹敢)仔店(白话字:Kám-á-tiàm)。(或称士多,粤音直译自英语的中store)。在美国,超级市场通常被视为百货店的同义词。
2、杂货店与士多之异同
有部分小商店只卖零食、饮品、腌制类零食或小量文具的统称士多,部分只售干货(如五谷类、豆类)、开门七件事所罗列之物、罐头或已包装好之日用类货品称之为杂货店;当然也有两种联营的,称杂货士多,而杂货与士多的区分也不太清晰。
杂货店之特色多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凡家居用品大多皆可购得,店内布置或有点凌乱,但全部货品皆会在店内或门口展示,一目了然;而士多亦一样,士多之特色为可随意酌量购置,再以秤或天秤衡量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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